
一是提前实现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全覆盖。2016年9月30日实行企业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模式。2016年11月1日比全国提前一个月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“两证整合”改革。广东省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全面覆盖各类市场主体。市场主体开办环节大幅压减,开办时间大幅减少。
二是积极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。与省自贸办共同指导南沙、前海蛇口、横琴片区分别于8月10日、10月25日、10月28日启动“证照分离”试点工作。组织起草的《广东省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总体方案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,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、基本原则、主要任务,形成了以“证照分离”为切入点,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思路,。
三是全面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各项改革。推动各地深化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改革。支持深圳市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,进一步简化名称登记程序,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,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。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江门推行“同城通办”改革试点。开展简易注销改革试点。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,扩大全流程电子化登记试点范围,2016年12月在全省范围推广电子营业执照,并积极拓展其在电子政务、金融等领域的应用;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已被省经信委纳入省电子证照库。
四是继续深化“先照后证”改革。落实国家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,协调省直各单位和中直驻粤各单位,协同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与工商登记的衔接。会同省编办编制,并由省政府出台了《广东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》,明确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383项。开发了广东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,推动实现工商登记与后续审批的有序衔接。
五是深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。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,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(广东),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,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。落实“小个专”党(团)建工作,指导各地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和基层党建联系点,形成了工商、个私协会两支队伍抓“小个专”党建的新局面。开展“三亮”(亮身份、亮职责、亮承诺)活动和“百日攻坚”行动,受到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。
六是评估开办企业便利度。联合省社科院,借鉴国际营商环境评价通例,构建评估模型,收集数据信息,对2016年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开办企业便利度进行评估和排名,形成了《2016年度广东各市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报告》,并得到春华书记的批示肯定,在全社会引起一定反响。